“十一五”規劃(2006-2010年)即將收官,其設定的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能否如期實現,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。回顧過去五年的歷程,盡管面臨經濟增長提速、能源需求旺盛等多重挑戰,但通過全國上下持續不懈的努力,特別是將節能降耗置于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,我國在節能減排領域正朝著交出合格答卷的方向穩步邁進,節能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。
一、 目標明確,決心堅定
“十一五”規劃明確提出,到2010年末,單位國內生產總值(GDP)能源消耗要比“十五”期末降低20%左右,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減少10%。這是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硬性指標,體現了國家轉變發展方式、推動科學發展的堅定決心。五年來,從中央到地方,各級政府將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、轉變增長方式的重要抓手,層層分解任務,嚴格落實責任,初步建立了目標明確、責任清晰、措施得力的工作體系。
二、 多措并舉,成效顯著
為實現節能目標,國家綜合運用法律、經濟、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,打出了一套強有力的“組合拳”。
- 結構節能:大力調整產業和能源結構。嚴格控制高耗能、高污染行業過快增長,加快淘汰落后產能,對鋼鐵、水泥、電解鋁等重點行業實施強制性淘汰標準。積極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,能源結構中清潔能源的比重有所提升。
- 技術節能:實施十大重點節能工程,推廣高效節能技術和產品。加大對節能技術研發和改造的投入,在工業、建筑、交通等重點領域普及先進的節能技術、設備和工藝,如余熱余壓利用、電機系統節能、綠色照明等,有效提升了能源利用效率。
- 管理節能: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管理,開展千家企業節能行動。建立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制度,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節能機制,強化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,使節能管理更加精細化、常態化。
- 引導全民參與:加大節能宣傳力度,倡導節約型消費模式。通過能效標識、節能產品惠民工程等措施,引導公眾選擇高效節能產品,全社會節能意識普遍增強。
三、 挑戰猶存,前景可期
盡管“十一五”節能工作取得了重大進展,為完成20%左右的降耗目標奠定了堅實基礎,但過程充滿挑戰。部分地區在金融危機后經濟快速復蘇,能源消費隨之反彈,給后期達標帶來壓力。產業結構偏重、能源效率與國際先進水平仍有差距等深層次問題依然存在。
通過最后階段的攻堅克難和嚴格核查,“十一五”節能減排目標有望基本實現,交出一份來之不易的合格答卷。這不僅標志著我國在應對氣候變化、促進可持續發展方面邁出了堅實一步,更為“十二五”乃至更長時期深化節能減排、發展綠色低碳經濟積累了寶貴經驗,指明了前進方向。節能降耗作為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戰略任務,仍需在未來發展中持續發力,不斷取得新突破。